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成效如何,探索了哪些经验做法?
7月21日,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关于检查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情况的报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宗明对执法检查情况作了介绍。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2014年上海出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条例》),这是国内第一部《自贸试验区条例》,也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基本法”,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提供了法治保障。如今,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日趋凸显。
2019年8月,临港新片区揭牌。2022年上海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条例》)。条例施行后,临港新片区对标国际上竞争力最强的自由贸易园区,聚焦重点领域制度创新,着力推动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已累计制定发布各类政策280余项,形成首创性创新案例87个,其中36个为全国首创。
宗明表示,2023年恰逢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十周年,为深入总结上海自贸试验区十年建设经验,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上述两部条例的执法检查。
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管理模式
通过自贸试验区,上海率先建立了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2013年9月,上海市政府发布全国首张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率先试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此后,该制度在全国推开。2015年4月,国务院统一发布了适用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试验区的负面清单。2016年10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此后被写入《外商投资法》。
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形成了以备案管理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并将权限内境外投资审批备案事权下放至自贸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建立完善境外投资服务促进平台,组建上海市对外投资合作专业服务联盟,集聚法律、会计、评估、税务、融资、管理咨询、保险、经纪等多种国际化专业服务资源,为企业提供资源对接服务,“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这些措施对促进境外投资产生了显著效果,上海自贸试验区成为‘走出去’企业的主要集聚区,临港新片区成为企业‘走出去’的‘重要跳板’。”宗明说。
服务业扩大开放成效明显。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推动金融、航运、商贸、专业技术、文化以及社会服务等领域扩大开放,逐步暂停或取消投资者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
在外商独资整车制造、外资公募基金、外资再保险法人机构、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外资控股理财公司、外商投资医院等50多个开放领域实现全国首创项目落地。在临港新片区率先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制定全国首个智能网联汽车数据跨境流动操作指引和正面清单,等等。
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
在贸易通关便利化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有许多突破。
例如,持续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区内自由”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落地实施一线进境“先进区、后报关”,二线出区“批次进出、集中申报”,区内“自行运输”等创新制度,推动口岸通关全面提速降费,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大幅缩短。
上海在全国率先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覆盖领域由货物贸易拓展至服务贸易,功能建设由6个板块扩展到16个板块的66项特色化应用,包括货物申报、支付结算、金融服务、数字口岸检测等,并通过信息交换、数据共享、先行先试,推进长三角“单一窗口”合作共建,与国家标准版融合对接,提供口岸货物状态跟踪、口岸收费公示等功能,被世界银行在《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19)》中向全球推荐。
在提高运输政策自由便利开放水平方面,上海率先开展中资非五星旗船沿海捎带业务试点,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对等开放试点,“中国洋山港”籍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制度落地实施,放开外籍船级社入级检验,全国首个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船到船”同步加注等新型航运服务业务落地。上海港成为全国首个、全球第三个拥有国际远洋干线船舶液化天然气大规模加注服务能力的港口。
高水平对外开放与优化营商环境
在推进金融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同样完成了许多探索。
例如,上海自贸试验区首创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自由贸易账户实施“分账管理、离岸自由、双向互通、有限渗透”,为区内居民、非居民提供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下的本外币一体化金融服务,目前已累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超过14万个,办理跨境结算折合人民币142万亿元,年均增长61%,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已向海南、广东、天津等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
在金融开放创新方面,临港新片区率先取消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专户,稳步推进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人民币境外借款、一次性外债登记、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经常项下集中收付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创新业务。
为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上海率先开展“证照分离”“一业一证”、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改革,大大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为完善涉外争议解决机制,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制定全国首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吸引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等机构入驻,形成境内外仲裁、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的集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