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李朝霞、通讯员戴辉)近日,省自贸办制定《湖北自贸试验区创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提出湖北自贸试验区将围绕未来信息等领域,建设未来产业发展先导试验区;在重点产业领域探索专利交叉许可,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武汉片区将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打造“数字贸易港”。
指引从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科技强省、助力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4大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推进湖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在首创性改革、差别化探索、集成化创新方面取得新突破,推动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高质量建设湖北自贸试验区。
扩大高水平开放方面,湖北自贸试验区将加快建设自贸试验区生物材料和特殊物品公共服务平台;争取在武汉片区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口岸和人类遗传资源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争取在宜昌片区设立药品进口岸;推动自贸试验区和综保区统筹发展,推动自贸试验区与高新区、经开区、临空区和各类口岸联动发展。
推动科技强省方面,实行“先赋权后转化”模式,深入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试点;在光电科学、集成电路、空天科技等重点领域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设立独立运行的事业法人单位,实行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促“创新之花”结“产业之果”。湖北自贸试验区将支持围绕未来信息等领域,建设未来产业发展先导试验区,争取获批国家未来产业发展试验区,支持建设未来产业技术研究院(实验室)、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孵化基地等支撑平台;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地探索共建特色产业园区,建立互动合作和利益分享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建立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探索实施更大力度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托“中碳登”,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研究将用能权、排污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纳入融资质押担保范围,在区内推广绿色保证保险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