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成立4周年以来,围绕“五个重要”指示精神,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促深层次改革,出台各类政策近300项,形成超过100项首创性、引领性、集成性的制度创新案例,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额、固定资产投资、吸收外资、税收收入、跨境人民币结算等经济数据均保持快速增长。
在国际发展环境复杂、全球价值链重构的背景下,临港新片区发挥特殊经济功能区重要作用还面临一些痛点与堵点,需要不断丰富和拓展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实践内容,逐步从商品要素流动开放向包括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在内的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和更大力度的制度型开放转变,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发动机”,打造具有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动力源”。
「更好优化营商环境」
临港新片区围绕“更大力度先行先试、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程度促进发展”推动制度创新开放,应在公平竞争、数据跨境流动、跨境离岸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率先开展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为我国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提供实践经验。
对照相关高标准经贸规则,可尝试在扩大金融与电信服务业对外开放市场准入、竞争中性、劳工、环境、透明度、政府采购、建设数据跨境流动试点等诸多领域开展从边境到边境后的贸易投资规则压力测试。
4年来,临港新片区逐步成为国内外优质要素聚集地,共计签约项目1589个,投资额8357亿元,外商企业注册超过2400家。涉及前沿科技产业重点项目502个,投资额563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从1家增长到25家,市级专精特新企业从不到20家增长到313家,高新技术企业从254家增长到1323家。2020年以来,对外直接投资项目261个,累计对外投资额49.85亿美元,成为我国重要的投融资平台。
下一步,为了更好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对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外公布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STRI)、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DTRI)等指标构成,因地制宜开展营商环境系列优化措施。
同时,尝试在临港新片区启动面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缔约方服务业开放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医疗服务、咨询服务、电信服务、法律服务、教育服务等领域,在满足一定限制性条件或要求的情况下,允许外商以独资或合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
此外,有必要关注世界贸易组织(WTO)2023年7月谈判成功的《投资便利化协定》。它强调投资措施透明度、精简行政程序,以及协助投资者进行前期调研(一站式服务机构)、国内监管一致性、建立国内供应商数据库(包括小微企业)和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