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2月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市落实〈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实施方案》聚焦8个方面,共提出117项措施,一方面不断优化“边境”措施,加大商品和要素流动开放力度;另一方面主动对接“边境后”规则,稳步深化制度型开放。
在金融领域,《实施方案》提出便利电子支付服务提供、支持境外电子支付机构持牌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探索在临港新片区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进一步优化各类资金池业务、深化建设再保险“国际板”、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等措施,上海金融市场和产品面向国际的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国务院去年12月发布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明确,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规划范围内,率先构建与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
深化建设再保险“国际板”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金融创新发展。深化建设再保险“国际板”,在临港新片区打造国际再保险功能区,吸引各类保险机构聚集,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再保险“国际板”规则体系。打造国际再保险业务平台,为再保险市场提供集中登记、交易、清结算、信息披露、资信管理、合同存证等服务,支持国际再保险使用人民币结算。
数字人民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打造更加便捷、普惠、人性化的数字人民币受理环境,进一步深化在贸易结算、连锁商超、旅游餐饮、电商平台支付等领域的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逐步构建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
为便利金融数据跨境传输,《实施方案》明确,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金融机构可以向境外传输日常经营所需的数据。
《实施方案》还提出,审慎探索在临港新片区放宽非居民并购贷款限制,扩大贷款适用场景,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同业公会,在全面评估风险管理情况基础上,研究制定非居民并购贷款的业务指引。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跨境人民币业务部主任施琍娅表示,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以此次方案发布为契机,与有关部门一起,主动构建与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风险审慎管理体系,助力上海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慎推进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便利电子支付服务提供。支付服务市场的开放是我国顺应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迅速发展需要做出的对应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中的开放承诺。此次方案明确了积极的开放路径,下一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认真推进落实。
二是支持金融创新发展。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推动深化金融科技国际合作,便利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为境外设立的基金产品提供境内投资管理、估值核算等服务,支持境外投资者扩大人民币资产配置,共享人民币市场开放与发展机遇。探索数字人民币在贸易领域的更多应用场景。支持融资租赁公司试点,以人民币结算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三是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或区域财资中心。通过对前期自贸金改成果的深化和优化,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配合有关部门更好地落实投资领域“与投资相关的资金自由无延误进出”这一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上海涉外营商环境更优化。同时,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增强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及“走出去”经济的适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