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意见》的四大核心内容,主要是强化政策、产业、金融、平台等方面的对接,率先探索创新。28项条款,也对应着28条“干货”。
制度创新方面,东莞将发展国际商事仲裁机制、建立行政权责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实施登记注册“一网通”改革、积极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口岸“三互”大通关改革、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
产业配套方面,东莞将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创新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等;
金融创新方面,东莞将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加强与自贸试验区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开展跨境金融合作、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服务等;
平台对接方面,着力将长安新区打造成为自贸区的合作拓展区、将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打造成为粤港澳服务业开放先行区、将松山湖高新区打造成为粤港澳创新要素集聚区、将粤海银瓶合作创新区打造成为自贸试验区的高端制造业承接区、将虎门镇打造成为自贸试验区电商供应链服务延伸区等。
据分析人士指出,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东莞将以国家自贸试验区为标杆,按照“主动对接、融入互动、错位发展、竞合共赢”的思路,加快推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金融国际化、审批便捷化,努力将东莞建设成为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延伸区和优先拓展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