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措施中提到,“为加快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金融机构向经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贷款本 金损失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70%”;“对各合作金融机构向涉农中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贷款本金损失的风险补偿比例提高至70%”。
此外,天津还推广利用“银税互动”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依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开发金融创新产品。具体内容包括:“将按营业税与增值 税纳税合计额给予4倍以上的信用贷款支持并循环授信;按所得税纳税额给予6倍以上的信用贷款支持并循环授信;单户信用贷款不低于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