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事件不断:民生紧抓票据业务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39亿元票据案还牵涉民生银行和宁波银行。报道称民生银行是实际的委托行或直贴行,再由重庆的票据中介撮合宁波银行作为民生银行和农业银行的“过桥行”完成买入返售;所以宁波银行则是农行北京分行的交易对手,双方开展买入返售业务。
同时,一位大行票据负责人指出,通常是票据中介主导这个过程,由他们提供票源、套取流动性,或者管理某些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的同业户在贴现业务中实行截留利差。他认为,银行不会对票据中介正式授信,正是由于对手方是银行同业(城商行等),才会在验票等环节较为松懈。也有业内人士解释,在这个链条上委托行(民生银行)和过桥行(宁波银行)之间签署了买断卖断协议,过桥行和出资行(农行北京分行)之间签署了买入返售协议,而中介起到穿针引线的角色。
对此民生银行表示,报道所称的该单业务,系民生银行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同业间正常的票据交易,所涉交易也仅是其中一部分,没有通过票据中介。民生银行是实际的委托行或直贴行,再由重庆的票据中介撮合宁波银行作为民生银行和农行的“过桥行”完成买入返售;宁波银行则是农行北京分行的交易对手,双方开展买入返售业务。
但受此风波和银监会加强票据监管的影响,民生银行总行要求,票据转贴现业务授信占用规则,从以前“占用票据中间背书人转贴现授信额度”,调整为“全额占用票据承兑行或交易对手授信额度”。同时,加强交易对手准入及交易限额管理。另外,根据总行风险管理部制定的交易对手名单和票据交易限额进行票据交易系统改造。票据交易限额由票据交易系统实时控制,买入时额度即时占用。在系统未开发完成前,由总行票据部人工台帐控制。
在票据交易过程中,由于民生银行可以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进行授信交换,同时又可对农信社、村镇银行授信,其起到连接出资金的大行和收资金的小行之间的桥梁作用。业内人士也表示,西南地区很多票据交易背书里都能找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的影子,民生南京、武汉、北京、济南等地票据业务量也比较大。
票据案件拷问银行内控
自从2000年工行华信支行票据案爆发至今,有关票据市场的重大新闻似乎总与案件或违规相连。甚至一位国有大行从事票据业务多年的人士总结:“一般来说,涉及到票据业务的新闻通常是发生了三种事情,要么银行发生票据诈骗案,要么警方查处了非法票据融资,要么监管部门出台了整顿票据业务新规定。”
由于目前监管政策的滞后,票据中介应运而生。起初,票据中介帮中小微企业贴现,寻找低利率银行,后做包装票,逐步延伸到银行回购交易中。但追溯票据风险案件的本源,除了票据中介,还包括银行的内控问题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近年一些银行为了完成全年信贷任务,会主动去找这些资金丰厚的票据掮客,来帮他们完成信贷任务。
具体做法是,银行让企业存入一笔保证金,银行为其开立承兑汇票。企业拿到票当天再去银行办理贴现,这样一进一出,企业可以从中套利,因此愿意去做。对银行来说,这相当于拉了一笔定期存款,如果贴现,则放了一笔一年期流贷。同时中间业务收入考核也完成了。
一些银行正是利用上述资金空转的方式,来完成考核任务的。“这种行为套的是国家的利,是银行的利,是体内和体外的利。”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认为。
一位银行内人士表示,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为虚假贸易背景的企业提供票据融资便利,其实也是变相服务一些其认为风险较低客户的办法。银行没有办法自己解决形式上的贸易背景,票据掮客的出现,为银行节省操作成本同时大幅提高了效率和收益。票据市场发展这么多年下来,许多的商业银行就是在这样的竞争中逐渐放低了审核要求,以及放宽准入门槛的。
对此,银监会下发“203号文”,对银行业金融机构2015年上半年票据业务现场检查后作出风险提示。通知强调,各金融机构不得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已办理承兑、贴现的各种凭证原件要注明银行信息等,防止虚假交易及发票重复使用。就上述违规问题,春节过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已赴各地分支行及票据营业部进行违规风险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