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中资企业融资渠道较窄,境外融资受事前审批、外币融资不得结汇等条件限制,业务难度较大。如今,根据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三十条”及《关于扩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的通知》规定,允许中外资企业平等享有同等外债额度(目前为一倍净资产),并在额度内自由开展境外融资,外债实行意愿结汇,改善了以往中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有效促进了企业融资便利化。
人民银行滨海新区中心支行外汇业务处副处长张洪伟介绍,“首笔中资企业跨境融资业务的落地将改善中资企业境外融资困难的现状,今后中资企业借外债更加灵活、便捷,同时手续更加方便。”目前在滨海新区范围内已有13家中资企业申请了该项业务。
除此之外,“金改三十条”还加快促进了自贸区的融资租赁业,提出“允许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可有效帮助企业规避汇兑风险,经估算,平均节约2%左右的资金成本。今年一季度,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设的近20家SPV公司就利用这一新政策共收取融资租赁外币租金6000余万美元,该企业将客户群定位于国内大型航空公司,业务模式为国内航空公司同境外飞机厂商签订购机合同后,由融资租赁公司向飞机厂商支付购机款,国内航空公司按期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张洪伟告诉记者,自天津自贸试验区挂牌以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围绕“融资租赁、先进制造及服务、金融创新”三个主题,制定支持三片区发展支持意见,明确了各片区金融支持同跨境人民币改革和创新的推动方向、总体框架和重点内容。截至目前,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三十条”政策自出台以来,改革核心内容的21条45项措施中,已有21项具体措施已落实,8项具体措施部分落实,进一步为企业海外融资、贸易投融资便利化、促进特色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提供了政策支持。
此外,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也推动一大批金融机构纷纷入驻,业务类型也日益丰富。截至2016年3月末,累计超过120家金融机构入驻天津自贸区,业态类型涵盖银行、保险、证券、融资租赁、汽车金融及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累计为区内主体新开立本外币结算账户1.7万个,办理跨境收支370.4亿美元,结售汇165.5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901.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