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辉是在当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作出上述解读的。这三大新思路分别是“力争与所有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自贸区”、“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和“以构建大市场为导向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
李光辉指出,《意见》首次提出了周边自由贸易区的概念,第一次明确地表示中国将力争与所有与中国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构建合作共赢的周边大市场。
李光辉介绍,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起步于周边,从东盟和港澳地区开始,此后逐步与巴基斯坦、新加坡、中国台湾以及韩国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自由贸易区。
“周边是中国繁荣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中国对外战略的首要,自由贸易区建设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提升贸易投资合作水平,建立更加密切的经贸联系,形成合作共赢、使各方受益的周边大市场。”李光辉说。
李光辉指出,今后,中国还将推进以周边国家为主的区域全面合作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并与更多有共同意愿的周边国家建设自由贸易区。
李光辉注意到,《意见》同时明确,中国将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他指出,将自贸区建设与“一带一路”相结合已经成为共识。2015年3月国家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积极同沿线国家和地区共同商建自由贸易区。
在此基础上,《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将结合周边自贸区建设与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贸区,其目的是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打造畅通、商贸和开放之路。
“周边国家是‘一带一路’建设的起点和重点,‘一带一路’自贸区的建设需要立足于周边自贸区,同时,也需要服务于国际产能合作,通过自由贸易区建设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更好的市场准入与投资保护条件。”李光辉说。
《意见》指出,将以构建大市场为导向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对此,李光辉认为,在周边大市场、“一带一路”大市场的基础上,中国还将构建金砖国家大市场、新兴经济体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大市场。
“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李光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