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对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玉溪发展负责的态度,自觉担负起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具体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力以赴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的督察工作,确保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玉溪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市委书记罗应光就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提出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饶南湖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相关部门对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整体情况、转办件办理情况、执纪问责情况和宣传报道工作情况汇报。7月26日,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到我市开展督察工作。连日来,我市积极做好组织动员,加强力量配备,严格程序规范,按督察组要求和工作需要密切配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交办的案件从严从实进行查处、全力进行整改。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收到转办件23件,已办结6件,行政问责32人,行政拘留1人,立案查处7件,约谈219人次;市、县主要新闻媒体就中央环保督察组下沉玉溪开展督察工作及对其查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确保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全过程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转办件处理情况。
罗应光强调,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制度安排及重要抓手。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到云南并下沉我市开展督察工作,规格高、要求严,不仅是对我市环保工作的全面“诊断”,也是对全市干部队伍履职情况的一次全面检验。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中央、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在玉溪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以实际行动向中央、省和全市各族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罗应光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县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对环保督察工作要重视、重视、再重视,对举报案件处理要担当、担当、再担当,对情况上报工作要及时、及时、再及时。二要明确责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主体责任,做到亲自抓、亲自问,重点环节要亲自协调,重要案件要亲自督办。三要立行立改,依法公开,促进督察工作取得实效。坚持“线索公开、办理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查清一件、整改一件、上报一件,确保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处理到位、公开到位、整改到位。四要加强监管,严肃问责,推动督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在加强督察组转办件督办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实县区监管执法力量,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实现监管执法常态化、长效化。
饶南湖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支持和配合督察工作;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转办件办理工作;加强执法监管,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建立环保监管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提高办件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保明顺、李洪云、王力、赵基、孙云鹏、孙金会等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