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于日前发文,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确保进一步细化的改革方案在今年年底对外发布实施。这意味着到今年年底,医疗服务价格价格将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列为价格改革重点任务,并明确了改革目标和实现路径。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近期也已印发《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简称《改革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分类管理、理顺比价关系、改革价格项目管理、推进定价方式改革和加强监管等具体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改革意见》的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要在深入调研、精准测算的基础上,牵头制定部门联动、措施衔接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改革措施,于2016年底前报备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并对外发布实施。
“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切实保障患者利益。实施方案要明确改革目标、任务、部门分工、完成时限和进度安排,提出具体措施,指导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这位负责人表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还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主动推动改革。前期已先行开展改革的地区,要进一步拓展改革思路,加大改革力度,创新改革方式,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价格,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为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加快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对于尚未实施改革的地区,则应加快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有关专家表示,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有利于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建立符合我国医疗卫生特点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破除以药补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