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项措施具体为:一是对外资政策进行公平竞争的审查。由于我们外资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国务院要求各部门在出台关于外资的政策时,都必须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事先公开征求意见,这就从制度上进行保证。同时,还要求各部门、各地区严格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不得擅自增加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这样就能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公开透明。
二是公平审核外资企业的业务牌照和资质申请。对内外资企业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限进行审核。
三是公平参与标准化的工作。因为企业生产经营当中标准很重要,要推进深化标准化改革,推进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的信息公开,强化标准制定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提高标准制定修订的透明性、开放性,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
四是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依法依规对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五是公平保护知识产权。健全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工作,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机制的建设,推动相关国际组织在我国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和调解分中心。
六是公平融资环境渠道和条件。支持外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挂牌,以及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
七是公平注册资本制度。取消外商投资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实行内外资企业统一的注册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