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拥有特色鲜明的品牌,在承接本地重大建设项目方面有较大的竞争优势,承建了许多重庆市标志性工程。公司与重庆市许多大型企业有着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重庆市有良好的品牌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
截至2016年6月30日,获得中国建筑业最高奖鲁班奖15项,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4项,中国市政金杯奖13项,省部级奖400多项。
未来,重庆建工将继续坚持以房屋建筑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为主营业务,同时逐步发展建筑机械、新型建筑材料、建筑设计、城乡统筹建设等业务,逐步进行产业升级,并向上游和下游延伸。
在经营方式上,将从以建筑施工为主向集建设、管理、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大型企业集团发展,不断壮大自身实力,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未来公司将加快发展的步伐,力争尽快跻身中国企业200强。
根据招股书,2013年至2016年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949,448.32万元、4,384,897.03万元、4,608,558.63万元、2,132,481.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5,586.70万元、5,850.99万元、78,074.95万元、19,137.22万元。其中,2014年营业收入较2013年下降11.41%。
2016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126,795.28万元,较2015年1-9月减少255,346.52万元,降幅为7.55%;2016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05.76万元,较2015年1-9月减少45,937.80万元,降幅为67.61%。
重庆建工预计2016年度营业利润、净利润较2015年度相应财务指标下降超过50%。2016年度营业收入在400.37亿元至435.86亿元之间,同比下降5.42%-13.1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87亿元至3.15亿元之间,同比下降59.65%-63.24%。
招股书显示,重庆建工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建工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是重庆市国资委直属的投资控股公司,持有重庆建工86.03%的股权。
建工控股成立于2007年11月,为重庆市国资委直属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43,679.95万元,住所为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主营业务为从事金融业务之外的投资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等,主要生产经营地为重庆市。
重庆建工本次在上交所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5,44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53,796.00万元,分别用于“购置大型施工设备项目”、“重庆建工工业园(钢结构生产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向关联方借款遭问询
2016年12月14日,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82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重庆建工提出如下问询: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2015年处置重庆建工涪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原因,资产交割、产权登记和价款支付的进展情况,2015年确认股权转让收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重庆建工涪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形成原因和还款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行业和外部商业担保公司担保费率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向控股股东支付的担保费是否公允;结合发行人经营情况、货币资金情况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向关联方借款的必要性及关联借款利率的公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应收保证金的金额、账龄、逾期及坏账发生情况,进一步说明对未到期的保证金不计提坏账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各期末应收保证金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规划部国家住房发展与改造司于2005年5月在阿尔及利亚向发行人前身重庆海外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2007年阿尔及利亚法院作出支持原告的二审判决。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该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是否已作出生效判决以及是否办理完成诉讼当事人变更,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项目整体转让给控股股东是否需取得阿方同意以及有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否合法有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执行情况,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及其对发行人在非洲等海外业务的影响;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主要未决诉讼和仲裁情况,公司对未决诉讼和仲裁未确认预计负债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