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油气领域全产业链,且对上游勘探开发、中游管道运输及储备设施建设,以及下游市场推广均提出了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并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提升资源接续保障能力。在保护性开发的前提下,允许符合准入要求并获得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常规油气勘查开采,逐步形成以大型国有油气公司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勘查开采体系;此外,改革油气管网运营机制,分步推进国有大型油气企业干线管道独立,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
“整体来看,由于我国多数油气类企业属于国有企业,多存在主辅不分、网运不分、储运不分甚至政企不分,造成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效率低、负担重等问题。所以通过油气改革,有利于促进国有油气企业剥离辅业和企业办社会职能,使其进一步还原企业属性,使其聚焦主业,成为专业化的油气公司,进而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并增强该行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景春梅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体制改革方向的明确,也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了条件和基础。
对此,《意见》中提出,完善国有油气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鼓励具备条件的油气企业发展股权多元化和多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推进国有油气企业专业化重组整合。
景春梅认为,引入社会资本进入到油气类领域,一方面能够使国有企业的治理机制得到优化,另一方面也能提高治理效率,让国有企业活起来。
事实上,在本轮国企改革以及油气体制改革的双重背景下,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国有油气类企业已经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迈出了一定步伐。
如中石油已于去年12月份发布《集团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导意见》,并且在此之前还探索过油田混改;中海油继续推进海油发展上市;中石化分拆销售公司境外上市等。
景春梅认为,在新一轮油气改革的背景下,虽然纲领性文件已经落地,但为确保改革能够深入推进,后续可能还会出台一系列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并且这些配套文件还要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