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书显示,威唐工业全称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威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日,股份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7日。
威唐工业是专业从事汽车冲压模具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全球范围内的汽车行业整车厂及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汽车冲压模具领域的定制化服务。同时,发行人以自身设计开发的冲压模具为基础,向客户提供汽车冲压件产品。
经营范围包括精密模具、五金冲压件、金属零配件、电子产品零配件、金属制品、钣金件、通用机械设备、工业机器人、电气机械及器材、夹具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17年9月2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锡亮,其直接持有发行人29.83%的股份,且通过其控制的无锡博翱控制发行人16.49%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46.32%的股份。张锡亮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威唐工业于2017年9月20日发布最新版招股书,于2017年10月10日登录深交所,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票简称威唐工业,股票代码300707,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86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965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29,651.85万元,扣除公司需承担的4,472.56万元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179.29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1.精密汽车冲压模具升级扩建项目,投资总额23,165.1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21,000.00万元;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6,558.48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3,179.29万元;3.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4,00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000.00万元。
营收不及同行毛利率同行居首 证监会两问原因
据证监会2017年09月06日发布的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6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发审委要求威唐工业说明以下问题:
1、招股说明书披露,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有天汽模、成飞集成、祥鑫科技和东莞中泰。其中天汽模2016年度营业收入19.72亿元,净利润1.49亿元;成飞集成2016年度营业收入21.99亿元,净利润为1.89亿元;祥鑫科技2016年度营业收入11.58亿元,净利润为1.17亿元;东莞中泰2016年度营业收入6.37亿元,净利润为0.45亿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314.00万元、23,569.45万元、31,676.28万元及8,455.4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035.67万元、3,556.24万元、5,455.25万元和1,475.93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汽车冲压模具的毛利率依次为47.92%、45.31%、48.28%及50.8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公司规模和销售收入不及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产品毛利率却远高于竞争对手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据证监会2017年08月28日发布的威唐工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显示,请发行人结合影响模具价格的主要因素、发行人技术工艺水平、产品结构和下游客户,进一步分析模具业务毛利率的合理性及变动原因,并请发行人说明选取的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是否合理、完整,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模具业务的毛利率,对比发行人模具业务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2)请发行人结合报告期各期冲压件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变动的情况、原因,详细披露冲压件毛利率变化的原因;(3)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对于威唐工业冲压件业务,发行人根据内部成本核算规则分摊相应的人工、原材料及制造费用,整体毛利水平较高”,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内部成本核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并分析对冲压件毛利率的影响;(4)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上述情况,分析毛利率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变动趋势的合理性,并明确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行为。请发行人说明:资金拆借、资金往来形成应收或应付款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金额、利率、用途、还款时间、还款资金来源、是否支付利息(如没有支付利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侵占发行人利益或者无偿为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请保荐机构、律师核查上述问题、提供依据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行为,请发行人补充披露资金拆借的原因、是否计息、利率水平、会计处理方式及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分析对发行人报告期业绩的影响、并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其他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发行人为防范关联方资金拆借建立的内部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请发行人结合同类产品价格补充说明与加拿大沃伦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补充说明报告期内与加拿大沃伦的毛利率,说明是否与其他客户存在重大差异;(3)请发行人说明上述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4)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波动较大,请补充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存货、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项目变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说明各类现金流量的主要构成、大额变动及与相关会计科目的勾稽情况;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期出口增值税退税金额、说明是否计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如是,请分析其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额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毛利率连续三年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第一
数据显示,威唐工业2014年至2016年毛利率分别为47.92%、45.31%、48.28%。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分别为天汽模、成飞集成、祥鑫科技、东莞中泰、合力模具。
2014年至2016年天汽模毛利率分别为36.02%、28.68%、26.70%;同期成飞集成毛利率分别为27.30%、20.46%、23.03%;同期祥鑫科技毛利率分别为31.05%、32.17%、36.78%;同期东莞中泰毛利率分别为34.36%、32.28%、43.07%;2014年、2015年合力模具毛利率分别为40.08%、40.52%。
数据可见,威唐工业毛利率居行业之首。威唐工业表示,发行人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毛利水平差异主要是产品用途和客户不同导致的。
值得注意的是,威唐工业毛利率高于同行可比上市公司,但其营业收入却不及。
数据显示,威唐工业2016年营业收入为3.17亿元,净利润0.54亿元;同期天汽模分别为19.72亿元、1.49亿元;成飞集成分别为21.99亿元、1.89亿元;祥鑫科技分别为11.58亿元、1.17亿元;东莞中泰分别为6.37亿元、0.45亿元。
券商定价23.75元-28.50元
据上海证券研报分析,威唐工业产品包括汽车冲压模具、汽车冲压件等,配套于麦格纳、奇昊、伊思灵豪森、博泽等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使用公司模具产品生产的冲压件最终配套于保时捷、特斯拉、奔驰、宝马、奥迪、捷豹路虎、大众、通用、福特、克莱斯勒、本田等品牌车型。除一汽模、东风汽模、比亚迪模具等整车厂附属的汽车模具生产厂家以外,公司与天汽模、成飞集成、中泰模具、祥鑫科技等同属国内生产规模较大的独立生产商。
汽车制造业是冲压模具最重要的下游应用行业之一,据统计,汽车生产中90%以上的零部件需要依靠模具成形,一般生产一款普通的轿车需要1000至1500多套冲压模具,约占整车生产所需全部模具产值的40%左右。2014年我国汽车模具市场规模已经达到824.73亿元,其中汽车冲压模具市场规模达到329.89亿元。在汽车更新换代频率加快、模具采购重心转移、高端模具逐步实现国产化等行业趋势下,汽车冲压模具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相关厂商将同步受益。
预计公司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为3.88亿元、4.58亿元、5.32亿元,同比增长22.38%、18.14%、16.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75亿元、0.86亿元、0.95亿元,同比增长37.20%、14.71%、11.26%;对应EPS为0.95元、1.09元、1.21元。
公司计划发行股份1965万股,发行价15.09元,对应2016年发行前PE为17.24倍。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5179.29万元,发行费用4472.56万元。参考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上海证券认为给予公司2017年每股收益25-30倍市盈率较为合理,对应估值区间23.75元-28.50元。
应收账款增速快于营业收入增速
数据显示,威唐工业2014至2017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314.00万元、23,569.45万元、31,676.28万元、8,455.48万元;同期应收账款分别为2,127.64万元、3,521.72万元、5,063.55万元、4,954.64万元。
数据可见,威唐工业2014-2016年营业收入增速为94%,同期应收账款增速为138%,应收账款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
证监会反馈意见显示,请发行人分业务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计提的坏账准备及账面价值;(2)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增速快于营业收入增速,请发行人结合各业务收入变动、业务结构变化、信用政策变化等分析应收账款增速快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请发行人说明是否利用放宽信用政策的方法增加营业收入、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3)报告期内,发行人对Brose International的应收账款大幅增加,请发行人说明针对Brose International信用政策是否发生变化、是否与营业收入相匹配,超出信用期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4)请发行人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说明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补充披露报告期内超出信用期限的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5)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各期收入、应收账款的对账比例,说明各期应收账款的函证比例、选取标准、函证内容、回函比例、未回函的具体项目及替代程序,说明各期末银行流水的核查程序、比例、选取标准,与应收账款台帐、回款的穿行测试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第三方代为付款的情形。
对国外市场依存度较高
招股书显示,威唐工业主要产品为为汽车冲压模具及冲压件。2014年至2017年1-3月冲压模具实现收入分别为14,909.62万元、 19,951.64万元、24,996.61万元、6,599.5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1.84%、85.18%、79.74%、79.24%;冲压件实现收入分别为1,324.33万元、3,471.16万元、6,350.53万元、1,728.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16%、14.82%、20.26%、20.76%。
威唐工业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2014年至2017年1-3月外销收入分别为11,670.14万元、17,877.36万元、23,122.96万元、6,609.92万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71.89%、76.32%、73.76%及79.37%。
威唐工业表示,公司目前正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对国外市场将依然存在较高的依存度。
由于国际贸易局势的变化难以预测,随着全球化竞争逐渐激烈,不排除部分国家和地区为了保护本地区的经济态势,而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打压我国相关产业。虽然目前发行人主要出口国对冲压模具及冲压件产品不存在明显的贸易壁垒,但如未来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出口国经济形势恶化,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发行人在这些市场的业务,从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四年分红3,246.75万元
2014年7月1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累计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中的9,700,000元按照出资比例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01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累计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中的13,500,000元按照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公司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累计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中的5,200,000元按照出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016年6月30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累计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中的3,537,000元按照出资比例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017年6月1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将累计实现的未分配利润中的5,305,500元按照出资比例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股东进行分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利润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除上述分配外,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其他利润分配。
一次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罚 同日两次消防不合规被罚
招股书显示,2013年9月29日,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向威唐工业签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外关缉违字[2013]0584号)及《行政处罚告知单》(沪外关缉告字[2013]0584号)对公司处以人民币14,000万元的罚款,原因为发行人委托上海世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10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美国一般贸易项下货物一批,其中第一项为精密模具13,000千克,申报商品编号84804190(出口退税率15%),经查,第一项货物实际为冲压模具,应归入商品编号8207300090(出口退税率13%),发行人前述行为已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2016年7月25日,无锡市公安消防支队新区大队(以下简称“新区消防大队”)向威唐工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新公(消)行罚决字[2016]0152号),系因新区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于2016年6月7日发现威唐工业2号厂房一层车间南侧一个应急照明灯插头被拔下,给予威唐工业罚款人民币5,000元。
同日,新区消防大队向威唐工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新公(消)行罚决字[2016]0153号),系因新区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于2016年6月7日发现威唐工业2号厂房一层车间西侧一个室内消火栓箱内缺少水带,给予威唐工业罚款人民币5,000元。
2016年8月3日,威唐工业向新区消防大队缴纳罚款人民币10,000元。
2017年7月25日,新区消防大队出具《证明》:新区消防大队兹此确认,威唐工业已积极配合调查并迅速纠正违规行为,主动缴纳全额罚款,且罚款金额较小,情节较轻,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除上述新区消防大队处以的人民币10,000元罚款外,威唐工业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一直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消防部门要求,未接到举报,未有受到处罚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