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密集落地,国家生态补偿制度框架已经构建,发展路线图也已基本明确。针对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未来应继续完善和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健全补偿长效机制。
流域上下游补偿机制试点已在多地区铺开
“目前,新安江流域每年向千岛湖输送60多亿立方米干净水,占千岛湖年均入库水量的68%以上,初步走出一条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之路。” 中共黄山市委书记任泽锋在近日召开的“2017首届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上介绍称,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入选全国十大改革案例,并写入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上游地区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工作机制,包括综合协调、垃圾兑换超市、断面水质考核、创新资金投入、项目管护机制等,为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补偿制度积累了经验。据悉,目前,以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范本的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已在广西、广东、福建、江西、河北、天津、陕西、甘肃等多地逐步推开。
突出系统治理和绿色产业成为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的两个重点。据黄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孝华介绍,在突出系统治理方面,一是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二是强化工业点源污染防治,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170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90多家。三是强化城乡垃圾污水治理,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8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3.4%。四是强化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在突出绿色产业方面,优化升级工业项目510多个、总投资153.5亿元。加快黄山经济循环区建设,已完成投资57.78亿元。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赵华林指出,跨流域补偿机制,是突破行政分割,实现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新安江作为全国首个跨流域补偿试点,实现了良性联动,有力地证明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经济是正相关关系,对推动全国绿色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家生态补偿制度框架已经构建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在会上指出,当前,国家生态补偿制度框架已经构建。新《环境保护法》要求,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指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加快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调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逐步增加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此外,据透露,发改委牵头正在研究制定《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国家生态补偿发展路线图也已基本明确。《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海洋、水流、耕地等分领域重点任务,提出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完善重点生态区域补偿机制、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健全配套制度体系、创新政策协同机制、结合生态保护补偿推进精准脱贫、加快推进法制建设等体制机制。
《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就流域上下游补偿基准、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建立联防共治机制、签订补偿协议等主要内容提出了具体措施。
国家生态补偿框架也正在不断延伸。补偿范围从单领域补偿延伸至综合补偿,补偿尺度从省内补偿扩展到跨省补偿,补偿方式从资金补偿转变为多元化补偿。
王金南表示,单领域补偿方面,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已经成为我国流域共同开展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正在不断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稳步推进;湿地、耕地等其他领域生态保护补偿也在积极推进。
目前,我国生态补偿已从单领域补偿拓展到综合补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不断优化,补助范围不断扩大,补助资金逐年增加。
从省内补偿拓展到跨省补偿。从省内基于水质目标考核的补偿政策,拓展到跨省的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
从资金补偿拓展到多元化补偿。首先,国家与生态补偿相关的转移支付资金不断增加。其次,市场化补偿机制成为财政转移支付的重要补充。第三,将补偿资金转化为技术或产业项目形成造血机能与自我发展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 健全长效机制
对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试点的推进方向,王金南认为,首先要继续完善和加强生态补偿制度顶层设计。包括法律保障、部门协作、资金支持、机制跟进、技术支撑等方面。引导生态保护补偿由单一性要素补偿向基于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的综合性补偿转变,确保被补偿区域生态产品产出能力持续增强,以生态保护补偿助推生态建设、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与生态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的良性互动。
其次,要进一步健全新安江补偿长效机制。将新安江生态补偿试点作为常态化机制固化下来;创新绿色产业投融资机制,上下游通过共建新安江绿色产业基金、PPP基金、融资贴息等多种方式,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新安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第三,建设流域生态补偿的“中国模式”。首先,扩大补偿资金使用范围,明确资金规模,增加对企业、渔民、林农、生态移民等生态保护者直接补偿,解决部分生态移民、环境质量维护和监管日常运营资金的问题。其次,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合理评估新安江流域生态系统生产价值,并以此为基础研究建立基于价值核算的生态补偿机制。其三,与国际组织、研究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合作,构建“中国模式”,进一步强化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进程。
值得一提的是,在财政资金的利用上,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表示,近年来中央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增长也比较快。从2016年的决算和2017年的预算来看,中央财政对新安江流域的转移支付规模已经达到5.6亿元。如何管好、用好这块资金,成为突出问题。他建议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通过绩效管理来推动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