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保险是以国营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作为保险标的办理的一种保险。根据《企业财产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责任范围包括: (1) 因火灾、雷电、洪水、破坏性地震、爆炸、暴风雨、空中飞行物体的坠落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2)发生灾害事故时,为了抢救或防止灾害蔓延所采取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3)为抢救保险财产,或者为减少财产损失而进行的必要的保护和整理工作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责任从约定起保日零时起,到保险期满日的24时止,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被保险人应在保险起保后的15天内,一次缴清保险费。企业财产保险还可附加盗窃保险。